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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海口9月1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林玥 傅滿穎 海南省文昌市原局長符史軍、原副局長符永誠、原辦公室主任王康怡等五位幹部,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致使林某等人騙取國家瓜菜大棚補貼款共計人民幣197萬餘元。今天文昌市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提起公訴。
  瓜棚補貼是國家支農惠農補貼政策的組成部分,也是我省進一步推動國家冬季瓜菜基地建設的重要工作,然而卻有人打起瓜棚補貼的主意。 經偵查機關查明,2011年3、4月間,無業人員林某、崔某某等人冒用“潘宗仁”的名義虛構《土地承包合同書》,在擬徵用的土地上搶建瓜菜大棚,並持虛假合同書向昌灑鎮政府申報瓜菜大棚補貼。昌灑鎮個別鎮領導在得知大棚系搶建附著物的情況下仍審核通過並層報文昌市農業局。而文昌市農業局負責審批的相關負責人明知該大棚建設違反“先批後建”的程序且尚未完工不符合驗收標準的情況下,仍然決定對該大棚予以驗收通過,並按最高標準進行補貼,致使林某等人騙取國家瓜菜大棚補貼款共計人民幣197萬餘元。
  經檢察機關查明,文昌市農業局原局長符史軍、原副局長符永誠、原辦公室主任王康怡、昌灑鎮原紀檢書記潘雄和原副鎮長陳革等5名國家公職人員在這一過程中收受了崔某某等人數額不等的賄賂。文昌市檢察院於2014年3月對符史軍等5人分別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符史軍、符永誠、潘雄、陳革等4人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收受他人賄賂,數額較大,並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依照相關法律,應以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康怡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海南五幹部收受賄賂致國家補貼騙發近200萬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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