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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某駕車行駛在高速公路時突遇爆胎,不會換車胎的他遇到巡邏交警,後被髮現其拿照不足一年還在實習期,高速路交警幫其更換輪胎後,這名新手還接到了罰單。
  4月26日12時30分許,新疆高等級公路交警支隊昌吉大隊民警駕車在連霍高速巡邏至石河子方嚮往呼圖壁約20公里處時,發現路邊停著一輛小轎車,警示牌只擺在車後30米左右位置,也沒有開啟應急燈。
  執勤民警瞭解情況後得知,司機楊某的車突然爆胎,而他卻忘記開啟應急燈,也未找到千斤頂。“因為他警示標誌設置就不符合要求,還不會換輪胎,我們大隊副大隊長卡哈爾就幫他把輪胎更換了。”
  因其未按規定擺放三角警告牌,民警示意其出示駕駛證,結果發現楊某2013年7月才從D照升級考取C照,還處於實習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楊某表示自己知道實習期駕車上高速公路的規定,但當日著急趕往呼圖壁新湖農場,就心存僥幸上路了,沒想到突然爆胎了。
  因在駕駛證實習期內駛入高速公路,楊某被處200元罰款,因未按規定設置警告牌被處200元罰款記3分。隨後民警要求其駛離了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交警特別提示駕駛人,如果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將予以註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持有A1、A2、A3、B1、B2類準駕車型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記者李娜 通訊員亞力坤承  (原標題:新疆一新手司機實習期上高速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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