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由於經濟適用房的保障性質,從國家到地方,都對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資質、審核流程以及經濟適用房的轉售作出嚴格規定。然而,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卻有人公然叫賣經濟適用房指標及房源。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本報記者申東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滿足市民剛性需求而建的保障房,因房源有限,有不少人望房興嘆、苦苦排號。為嚴格經濟適用房管理,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規定,經濟適用房自購買未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然而,記者發現,在嚴格的制度下,銀川市竟有人公開在網上和一些廣告刊物上叫賣在建經適房名額,不僅如此,部分保障房房主的經適房未滿交易年限就與人私下交易並簽訂買賣協議。
  原本是滿足住房人剛性需求的經適房,怎麼成了一些人眼中賺取高額利潤的“唐僧肉”?對此,《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騙購經適房的“漏洞”主要出現在對申請人的條件審查準確度不高。據瞭解,申請經適房的條件審查主要是審核申請人的住房和收入,但僅收入這一項就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銀川市住房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無法查實申請人的實際收入如個人投資、有效證券和銀行存款等,只能通過後期對申請人的名單公示,依靠公眾監督或舉報進行進一步核查,但作用不大,因為經適房出售、轉租等行為通常都是私下交易,常發生於熟人之間,一般情況下沒人揭發。”
  只要有錢一切都不是問題
  近日,“眼尖”的網友“@偶系黃米米”在微博中曬出一張廣告截圖,並驚訝地表示:“經濟適用房的名額是可以出售的嗎?”
  近日,記者聯繫到了這位網友。該網友稱,自己因公司業務需要,經常關註一本專門刊登廣告的刊物,最近已3次看到經濟適用房轉讓名額的廣告。從該網友提供的截圖上可以看到“辦理經濟適用房名額一個,首付12萬元,明年入住”的廣告內容。網友跟帖表示不解:“經適房也是保障房,可為什麼這麼多人望房興嘆、苦苦排號,竟有人能公開叫賣呢?”
  記者隨後以求購房屋為名,撥通了廣告上的聯繫電話。接電話的閔女士稱,她有親戚在銀行工作,家裡不缺經適房。她兒子也有一套經適房,因閑置打算出售。閔女士稱,兒子的經適房是盈南家園3期的保障房,位於銀川市長城中路六盤山高級中學附近,現在已排上號,明年年初交房。
  記者表示自己是外地戶口,不符合銀川市經適房申報條件,閔女士說:“這些都不是問題。說是名額轉讓費,其實主要還是我幫你走關係、辦手續的辛苦費。我是做生意的,人緣廣,你只需要出兩萬多的轉讓費,我一天之內就能把房子所有手續辦妥。”
  記者隨後在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公佈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中看到,申請保障性住房需符合如下條件: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1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5平方米、人均收入標準低於每月2570元、申請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等。
  對於記者的擔憂,閔女士多次在電話中保證“只要有錢這些都不是問題”。
  需支付3至6萬元“名額”費
  記者分別在58同城和趕集網銀川地區的房產信息中輸入“經適房”進行搜索,共有65條信息,均在二手房出售的項目內。在這些出售信息中,房源多為銀川市金鳳區五里水鄉和西夏區金陽花園等保障性住房。
  隨後,記者撥通了在網站發佈信息的3家房產代理中介的電話。3家中介的工作人員均表示手頭經適房不多,想買的話需要支付“名額”費,3萬元至6萬元不等。其中一家中介的工作人員表示,經適房房源少,幾乎是剛登信息就有人咨詢或購買。記者問起具體的操作方式,對方表示“最好面談”。
  記者又撥通了另一家中介的電話,一位劉姓工作人員表示,其手頭有一套麗景北街滿春小區的複式經適房出售。該房是11樓加閣樓,現房,房產證要等4年後才可辦理過戶,目前僅能簽訂買家、賣家及中介的三方合同,轉讓費加房款需一次性付清,不可貸款。“經適房我們都是悄悄地賣,作為中介我保證簽訂的三方合同有效”。
  記者多次詢問,終於打聽到了所售房源的具體位置與房主姓名。3月23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麗景北街滿春宜居苑13號樓3單元11樓,多次敲門無人應答。鄰居出來告訴記者,他去年搬來後就沒見過這家的主人,並稱該小區有不少空置的經適房,其中還有隔間分租的。
  隨後,記者來到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查到這套房的房主姓名與中介報的一樣。記者查閱銷售檔案發現,該房主通過申請、多部門出證明、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准入等程序,拿到了編號為JSH2011003××的《住房保障證》。房主於2012年11月21日參與搖號並簽訂購房合同,首付及相關手續均已辦結,去年7月30日正式收房。“按規定,該房主必須要等到2018年7月30日之後才能辦理房產證,此前並無出售或出租的權利。”該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
  審查準確度不高是主因
  2013年,銀川市住房保障局發現並查處了3起提供虛假材料騙購經適房的行為,其中一例是經群眾舉報和住房保障局查實,西夏區住房保障戶亢某採取提供虛假離婚材料方式取得了《住房保障證》,成功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根據有關規定,住房保障局作出了取消亢某住房保障資格,收回《住房保障證》,將其違規行為記入不良信用記錄,5年內不再納入保障範圍的處理。
  銀川市住房保障局保障科的丁志國表示,騙購經適房的漏洞主要出現在對申請人的條件審查準確度不高。去年以前,申請經適房主要審核申請人的住房和收入,但僅收入這一項就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申請人的實際收入如個人投資、有效證券和銀行存款等我們無法查實,只能通過後期對申請人的名單公示,依靠公眾監督或舉報進行進一步核查,但作用不大,因為經適房出售、轉租等行為通常都是私下交易,常發生於熟人之間,一般情況下沒人揭發”。
  丁志國表示,審核制度正在不斷完善。銀川市住房保障局正在研究相關細則,希望能有效解決前期騙購、非法出售、房屋中介市場混亂等問題。去年10月,《銀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出台,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名額屬違法行為,買賣雙方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均屬無效”。
  為什麼有人會騙購經適房?業內人士分析,經適房建成之初是保障性住房,但5年後就可交易,搖身一變成了商品房,完全脫離了保障房體系。經適房5年差價的利益空間吸引了很多有機會、有能力騙房的人。對比之下,像廉租房和公租房這類沒有產權的保障房,才一直留在保障房體系中,能為有需要的社會中低收入群體提供保障。
  (原標題:網上公然叫賣經適房曝審批監管漏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g92ygwh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